10.3969/j.issn.1005-9458.2007.02.010
对"销毁档案"的几点思考
@@ 档案学理论认为:"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就是按照一定的目的、原则、标准和方法判定档案的价值,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并据此剔除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的一项档案业务工作",[1]"鉴定解决档案实体的存毁问题",[2]对经过鉴定"没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已经保管期满的档案就要进行销毁"[3].<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机关应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鉴定工作结束后,应提出工作报告,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经本机关领导人批准后销毁.
机关档案、保存价值、价值鉴定工作、保管期限、销毁、标准和方法、业务工作、工作条例、工作报告、档案实体、领导人、档案学、判定、理论、定解、登记
G27(档案学、档案事业)
2007-04-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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