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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5-9458.2005.04.029

企业档案不进馆符合档案法律法规吗?

引用
@@ 2003年,笔者在档案馆利用工作时曾经接待我市某公司的档案人员.他们利用的档案内容范围是本公司所有已进馆档案,利用目的是总公司对全系统档案工作实行垂直管理.公司系统内的各级机构要按照国家档案局的要求对过去已移交到档案馆的档案进行复制备份,收回公司永久保存,确保系统档案全宗的完整.该档案人员并出示了国家档案局的相关文件.国家档案局的这份文件是对该公司"全系统档案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请示"的复函,复函原则上同意该公司的意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答复.

企业档案、进馆、档案局、全系统、档案人员、档案工作、垂直管理、国家、档案馆、永久保存、文件、内容范围、复函、档案全宗、总公司、移交、请示、接待、机构、复制

F2;G27

2005-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5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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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1005-9458

41-1216/G2

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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