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允许地方政府发债看打破金融行业行政垄断
《预算法》的修改,将以企业债名义存在的准市政债推到阳光之下,纳入预算、从法律上承认和接纳,便是迈出了化解地方债务危机的第一步.但仅仅是第一步.虽然新的法律条例对地方发债进行了种种限制,但任何发债行为都会有风险,最根本的问题是:如果到期还不了怎么办?如果不摆脱中央救助或让金融机构债务重组的行政手段,市场化改革就难以为继,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便不会得到根本的解决.本文认为,打破金融行业行政垄断,让金融企业真正做到风险自担、自负盈亏,是化解地方债务危机的突破口.
市政债、突破口、金融垄断
F812.5;F224;D922.21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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