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资源税改革对西部地区的影响——以甘肃省为例
资源税是以矿产资源为征收对象的税种,资源税改革的推进对资源富集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影响重大,是“结构性增税”的重要举措.本文以甘肃省为例,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资源税修改条例制订的新税制,测算资源税改革的税收增收效应;综合分析了资源税改革对甘肃省的影响,认为新《条例》的颁布为地方政府应对“增值税扩围”改革提供了重构地方税收体系的良好契机,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营改增”带来的地方财政减收压力;并有利于调整地方产业结构,最终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资源税改革、增收效应、产业调整
2014-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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