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还是个人: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选择
纳税单位的选择是个人所得税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关系到社会公平和稳定.我国目前关于通过改革个人所得税实现社会公平目标的呼声很高.变个人计税为家庭纳税成为改革的方向.但是,以欧盟为主的其他国家却进行了相反的改革历程.究竞该如何判断中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的改革目标,需要了解两种纳税单位的不同特征,结合其他国家税制改革历程,对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纳税单位进行客观认识.本文沿此思路进行研究,提出应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选择简化的家庭联合纳税方式.
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家庭联合纳税、个人单独纳税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1-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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