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与公共财政的相互关系研究
@@ 一、公共财政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职能作用(一)政府职能与财政职能向构建和谐社会转换.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各级政府职能进行了明确界定,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随着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任务的确立以及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政府职能应该逐渐向支持和谐社会的构建转变,并据此决定财政职能的转换.
构建和谐社会、公共财政、相互关系研究、政府职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财政职能、转换、职能作用、市场监管、经济形势、经济调节、公共服务、转变、管理
R8(特种医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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