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794.2020.01.005
论环境哲学中的自然观
环境哲学中自然(nature)是其核心概念,古希腊罗马自然观中,存在目的论和非目的论解释的对立,目的论解释将自然设想为以一定的秩序和和谐而设计的,人类在其中扮演一个特殊的角色.非目的论解释则设想自然不是被创造的且没有秩序,人类也没有特殊地位.近代哲学以来,非目的论解释占据主流.在环境哲学中,非目的论的自然观解释始终是目的论解释的背景,解决环境哲学问题和环境危机,需要寻求一条融合非目的论解释和目的论解释的综合道路.
自然、目的论、非目的论、环境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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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古代哲学)
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一般项目"生态哲学视角下的维特根斯坦知觉哲学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亚里士多德的定义理论"
2020-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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