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794.2016.04.008
我国村民委员会的功能缺失及其制度完善--以“公共领域”理论为视角
村民委员会作为一种“政治公共领域”,本应具有沟通、协调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间关系的作用,但其在中国大地建立以后,由于自身和外在的种种原因,出现了“上传”、“下达”功能缺失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出现,甚至动摇了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法性。本文从“公共领域”理论的视角去分析村民委员会的功能定位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尝试从思想文化建设、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对村民委员会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以期实现村民自治制度的健康发展,推动中国基层民主事业的前进。
村民委员会、公共领域、功能缺失、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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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2(法的理论(法学))
201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7-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