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794.2013.03.013
论宋代的书证制度
中国古代的书证制度在宋代达到了鼎盛阶段。宋代社会所出现的商品经济发达、完备的契约制度与好讼民风等社会变革,成为宋代发达的书证制度的产生土壤。宋代书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书证在民事司法中得到广泛运用。以宋代书证制度为理据,不难看出中国传统法难以归入韦伯所论的“卡迪司法”即“实质非理性”法之“类型”。
宋代、书证、契约、卡迪司法
D929(中国法律)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论“中国古代卡迪司法”说之误---以宋代证据制度为理据SK2012A091
2013-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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