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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1794.2012.01.016

置疑“拒绝阐释”说及其批评家的悲哀——与谢有顺先生商榷

引用
有关散文问题的讨论,这几年很是热闹,甚至由正常的讨论演至"众声喧哗"的争论。然而,争论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有人一味坚守传统,有人一味倡导创新,都有失之偏颇的极端倾向。近读谢有顺先生《重申散文的写作伦理》一文,也同样存在可取与偏颇"同日而语"的问题。谢有顺先生在文中对近些年来盛行的"文化大散文"的评判以及对当下散文写作所阐释的某些主张或观点是可取的,但文中提出的什么什么散文可阐释或需要阐释,什么什么散文只在阅读享受中而不在批评阐释中甚至"拒绝阐释"等云云,就未免失之偏颇乃至极端。本文就针对谢有顺先生所谓什么什么散文可阐释或需要阐释及其什么什么散文"拒绝阐释"的观点提出一点个人的看法,试与谢有顺先生进行商榷,以便为散文问题的讨论推点"微波"、助点"微澜"。

谢有顺、散文写作伦理、“拒绝阐释”、“失语症”

14

I206

2012-07-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44-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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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学报

1673-1794

34-1288/Z

14

20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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