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1391.2021.06.006
公募REITs信息披露责任配置制度研究
中国证监会发布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基金相关的通知和指引标志着公募REITs试点阶段的开始.公募REITs制度特别强调信息披露,并在发行期和存续期都规定了较为详细的信息披露要求.但是现有公募REITs信息披露制度并未规定相关主体之间的信息披露协同和衔接,不同主体之间的信息披露责任划分也不明确.我国公募REITs复杂的交易结构、双重委托代理困境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及利益冲突,需要我国公募REITs进一步明确不同主体信息披露责任配置.公募REITs信息披露制度,应当以信息生成和传递过程中不同主体产生的法律关系为分析基础,具体化项目管理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责任、加强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能,在公募REITs年度报告责任主体中应当包含专项计划管理人等其他管理人.
公募REITs;信息披露;责任配置
66
F832.5(金融、银行)
本文是中国政法大学2020年科研创新年度规划项目《我国机构投资者功能定位与监管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0ZFG79002
2021-08-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6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