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1391.2021.02.005
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与地方积极性的发挥
现代财政制度包括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这三者与地方积极性的发挥可以喻为“做大蛋糕”“分好蛋糕”“避免抢蛋糕”的关系.然而,在现行的财政制度下,中央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仍然不够明晰,地方财政自给度相对较低,转移支付与预算制度欠规范,影响了地方积极性的有效发挥.应对照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总结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领域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分配经验并适时上升至立法高度,加快消费税下划地方步伐,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的力度,适当缩减专项转移支付品类与金额并对预算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此外,加强对省级以下政府在财事权分配制度上的检查,督促省级以下政府出台与完善政府间财事权分配具体方案,为发挥地方积极性与创造力奠定物质基础与经济条件.
现代财政制度、地方积极性、财政自给度
F812(财政、国家财政)
本文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度课题
2021-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