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1391.2020.10.011
审计工作报告与政府财政报告制度优化协调研究
随着政府预算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政府会计主体需要分别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现行审计工作报告制度无法继续适应政府财政报告的重大变化,也无法涵盖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以及政府财务状况的审计内容.现行审计工作报告制度与政府决算报告制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存在优化协调的现实需求.审计工作报告制度与政府财政报告制度的优化协调,需要完善审计工作报告与人大监督制度相协调的制度机制,建立审计工作报告与政府财政报告相适应的业务机制,健全审计整改报告与审计工作报告相配套的整改机制.
审计工作报告、政府决算报告、政府财务报告
F239.4(会计)
2021-0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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