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1391.2020.03.007
我国省级人大预、决算审查报告的分析
本文以17省(区、市)的预算监督审查条例、4省(区、市)6年24份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3省(市)15份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的文本作为评估对象,评估结果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省份在预算审查监督的法律完善、监督机构的职能建设和能力提升、监督审查程序的规范和健全等方面,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总的来说,这些改革仍大多属于技术性、操作层面的改革,省级人大预算监督效力提升的成效仍然不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审查监督仍只是程序性的,在预算周期的规划阶段和实施阶段所起的监督作用依然较弱.为加快人大预算监督从形式向实质转变,建议以地方试点推动预算监督实质性改革、以技术手段拓展预算监督的深度与广度、加强预算审查监督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行能力.
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改革
F812.3(财政、国家财政)
2020-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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