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1391.2019.03.008
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法律规制 ——以竞争中立为视角
公用事业行业由于高成本和公益性,政府提供补助加以扶持.但随着公用事业类公司寻求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多元化,规模效益强化,原本具有纯公益性的公用事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程度越来越高,政府按照原有理念和方式提供补助会使得特定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获得不公平竞争优势,限制和扭曲市场竞争.因此需要重新界定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定位和作用,重新规范公用事业类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的内容,防止限制和扭曲市场公平竞争,同时保证社会福利最大化.
公用事业、上市公司、政府补助、竞争中立
F812.45(财政、国家财政)
2019-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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