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1391.2019.01.010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部门预算编制的研究
我国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新《预算法》更是强调在预算编制时要参考"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但在实践中,我国尚未真正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衔接起来.本文对我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部门预算编制的问题展开研究,深入分析其阻碍因素、国际经验、并从近期及中长期两个角度,分析了可操作性的改革路径.本文发现只有通过对部门预算绩效的评价,才能更加有效的看出预算资金和资源分配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才能更好的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预算编审.因此,在近期完善以项目为基础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我国中长期改革应转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预算编制
F812.2(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CJY064
2019-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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