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1391.2018.08.017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形成资产的使用管理——以山东省临沂市为例
为适应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国有产权的改革,需要尽快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形成资产的使用管理.配套费具有非补偿性特点,是典型的“准税收”,其投资形成的资产应属于国有资产.从实践中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使用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使用及形成资产的管理.为此,需要加快改革,以完善对城市地下管网的使用管理.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产权、地下管网
F283(基本建设经济)
2018-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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