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1391.2018.04.010
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若干问题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既是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中发[2017]33号)正式发布,开启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国有资产的新征程.本文在进行深入理论分析和法理分析的基础上,剖析了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化的重大意义,提出应以国有资本价值及其变化为重点推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
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监督、报告制度
F406.4/406.7(工业经济理论)
2018-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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