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1391.2017.08.017
地税部门代征存量房交易增值税的现状与思考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存量房交易增值税由地税部门代征,有利于营改增政策的平稳过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阐述了地税机关代征存量房增值税的优势,介绍了北京受托代征增值税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受托征收增值税存在的问题,进而从政策、金税三期系统、调整征收单位、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了下一步代征增值税的工作建议.
存量房、代征、增值税、金三系统、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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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7-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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