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财政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对“十三五”期间财政如何支持实体经济的研究,围绕税收政策和税制改革,提出如下建议:以保持宏观税负稳定为前提;以兼顾政府与企业两个方面、力争短期政策与制度建设的方向一致、税制改革和完善与中央地方财政关系调整相协调为要求,在现行基本税制框架内对税制进行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是全面降低生产和流通经营环节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率,完善所得税,保留特种消费税基础上,在商品最终消费环节征收一般消费税.本文认为此方案可以一举十得,并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判断.
“十三五”时期、实体经济、税收政策和制度
F812.0(财政、国家财政)
2016-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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