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课税成本看地方税权配置的模式选择
本文从课税成本(效率成本、管理成本和遵从成本)的视角,分析了在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税收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税收立法权、收益权和征收管理权的限度,比较了国际上不同税权配置模式的课税成本,提出中国地方税权配置的目标模式应当是在尽量降低课税成本的前提下对税收立法权、收益权和征收管理权进行优化组合,以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制体系.
课税、遵从成本、税权配置、模式选择、税收立法权、收益权、国家财政收入、管理权、中国地方、征收、优化组合、效率成本、税制体系、配置模式、目标模式、管理成本、地方政府、视角、权相、匹配
F81;D92
2012-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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