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营改增”改革背景下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调整研究
自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按我国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增值税属于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而营业税基本属于地方政府.然而随着我国“营改增”改革实践的不断深入,1994年分税制改革局面将会受到影响,研究中央、地方财政体制调整的紧迫性与重要性日显突出.本文首要介绍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分析“营改增”全面推行对现行财政体制的影响,并根据“营改增”改革不同时期的要求,对我国财政体制调整方向和实施路径提出了建议.
"营改增"、财政体制、分税制
2013-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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