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对一起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所引发的思考
一、背景介绍
TH会计师事务所是注册于W市的一家有限责任事务所,股东5人,注册资金30万元,主要开展审计及验资业务,事务所实际经营管理由股东口头委托胡某(非注册会计师)负责.2012年5月,某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重点检查的通知》,TH所被列入该自治区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2日开始,9月10日结束,主要检查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TH所接到检查通知后,以变更办公地址等为由多次推脱,致使某自治区财政厅检查组无法实施检查.至9月下旬,在经多次联系,TH所仍不配合检查情况下,某自治区财政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对其给予行政警告.
2013-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