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大监督”理念下推进乡镇财政监督机制建设的研究——基于安徽省枞阳县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的思考
乡镇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层组织,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财政,处于整个财政管理体系的末端.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有利于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人民群众利益的落实,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随着财政部相继出台了《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和《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明确了乡镇财政干什么的问题,即职能问题,在界定乡镇财政职能中就明确了资金监管的职责,突出乡镇财政层级,全面具体明确其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弥补了乡镇财政在涉农资金监管工作中无"位置"、无职责的制度缺陷,要求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作为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来大力推进.按照"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管理风险、提高管理效能、推进廉政建设"的原则,枞阳县财政监督坚持以创新发展为主题,落实财政大监督理念,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以促进财政监督的科学发展.
2013-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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