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特殊财税政策在西藏产业发展中的效应分析
一、西藏现有的特殊财税政策自1994年起,我国开始全面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西藏也于1994年起开始试行分税制。1994年3月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试行意见》(藏政发”1994”21号),由此西藏财政开始执行新的“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定额补助、分级包干”的预算管理体制。同年,中央召开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在确立中央对西藏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同时,明确给予西藏特殊的“税制一致、适当变通、从轻从简、税收返还、财政补助”的财税政策,
西藏自治区、财税政策、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产业发展、西藏工作座谈会、应分、预算管理体制、财政补助
F812.0(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科基金“构建特色产业体系财税对策研究”【基金11BJY125】和2011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人才项目“促进西藏经济增长模式创新的财政政策支持”阶段性成果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