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500.2011.05.017
藏族的草原游牧文化(Ⅳ)——藏族的生态文明、文化教育和历史上的法律
通过查阅资料,综述了藏族传统生态伦理:如一切生物都是平等的,家畜与野生动物共生存,对自身生产、消费的限制和对自然资源的有限利用。藏族对自然界的禁忌有:对山的禁忌,对水体和土地的禁忌,禁忌打猎,禁忌侵犯"神牛"、"神羊",禁忌陌生人进入牛羊群或在牛羊圈清点牛羊数,禁食用一切爪类、圆蹄类动物肉等。藏族牧民精神上是充实的,他们在自然崇拜中有自己的追求和精神寄托。如诵经、转经轮、磕长头;不屯积财富;供养僧侣;生活节简;尊敬老人;赡养父母;互助;热情好客;做客人有规矩;生死观是随缘任运、顺其自然。历史上藏区文化教育差,只有进寺院才能学习文化。简介了藏寺院的六大高等学府:闻思学院、续部上、续部下学院、时轮学院、喜金刚学院、医院学院。藏族古老的传统文化产品有:文房四宝、宗教典籍、历史著作、文学著作、藏医学著作、天文历算、藏族的谚语等。简介了唐卡、羊皮、铜铸、酥油塑等的画与雕塑。简介了民间歌舞艺术、民间说唱、赛马等民间体育活动。简介了"雪顿节"、"香浪节"、"苏油花灯会"等藏族的节日。藏区历史上保护生态的法律和法规有:卫藏地区政教合一的政府颁布的法规"十善法"等,以宗教的面目出现的政治标准和道德法则《萨迦格言》;各地区各部落法规;寺院维护林木草地等的规定。
藏族、精神文化、生态伦理、文化产品、历史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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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03;G75(文化的民族性)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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