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5500.2005.06.003
草原产权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
我国的草原生态环境出现了严重的退化和破坏.其中,草原产权不明晰是一重要原因.通过探讨明晰草原产权对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4个机制,表明在明晰草原产权的条件下,可以形成:1.牧民自主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机制,做到政府想做而不易做的事;2.牧民集体的经济利益保护机制,排他性的产权可以使非集体经济成员不能占用草原,抑制官权在草原的"寻租"行为,有效的建立起草原资源市场;3.牧民集体内部的经济利益协调机制,我国牧区目前对承包合同执行得不够严格,使用权落实不利,应科学合理的进行草原的发包;4.利益主体的政治参与和对政府决策的纠错机制,明晰草原产权是形成利益主体政治参与的基础,同时,牧民也有能力参与社区环境保护决策.
草原、产权、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牧民、经济利益
S812.5(普通畜牧学)
内蒙古社会科学规划项目0416
2006-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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