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22.10.007
收入准则解释 ——收入的确认(三)
四、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的确认
新收入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企业在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时,通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的交易价格总额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收入.
收入准则、准则解释
F233;F8;F426.92
202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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