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22.06.020
保险价值是应当含税还是约定含税的争议难题分析
本文针对保险双方有关保险价值是应当含税还是约定含税的争议难题进行多角度分析后认为,"存货账户余额"因存在不确定性、赔偿标的物不准确和不能代表存货实际成本等问题,不适合作为保险赔偿标准.投保人身份是消费者,应当承担增值税,保险标的的实际成本是价税合计金额,投保人应当含税投保,不需要特别约定;保险法遵循约定优先原则,规定双方可以约定不含税投保.本文从保险立法和实践层面提出相关建议.建议立法机关应细化如增值税保险条款,给出如保险价值及保险价值确定方法如重置价值、账面余额等重要概念的法律定义,从法律层面明确其应当含税问题.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含税投保,对国家适当承担增值税损失的情况建议双方应约定免赔的金额或者比例;如投保人明确不含税投保,建议双方应在保险合同中做出特别约定.
保险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账户余额、进项税额、含税投保、不含税投保
F234(会计)
2022-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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