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22.04.026
科研项目劳务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
一、劳务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超范围发放劳务费.部分科研单位混淆工资收入和劳务收入概念,将劳务费发给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在财政部制定的《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动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所以,对于有工资性收入人员的工资收入应计入工资福利支出,而不是劳务费支出;同时,对于博士后出站转为单位正式员工后以及临时聘用人员转为单位正式员工后,应及时停止发放劳务费.
科研项目、存在的问题、管理建议、劳务费
F241.31;G644;G311
2022-05-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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