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试生产在合并层面的会计处理探讨
按照现行准则规定,与在建工程试生产相关的支出、收入应分别做增加、冲减在建工程处理;然而当相关支出、收入在合并层面涉及内部交易时,该处理结果会因合并抵销而无法在合并报表中体现.本文结合案例,分析比较了正常合并抵销后不做进一步处理、重新冲减在建工程并冲减收入或确认成本、站在合并会计主体角度审视并进行会计处理等观点,认为从在合并会计主体角度审视并进行会计处理的做法最符合准则精神,建议作为统一核算方法,并可适当考虑集团内存在明显专业化分工的特殊情况.
在建工程试生产、内部交易、合并层面会计处理
F231 ?(会计)
2019-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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