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18.22.022
关于企业集团统借统还业务税负探讨
本文结合财税36号文关于统借统还业务的规定,以具体实例探讨企业集团统借统还业务的税负水平,提出了集团层面税务筹划的思路,同时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充分沟通以规避风险,或考虑按照金融机构每笔贷款合同分别与各下属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均衡不同成本间的资金投放,尽可能保证各子公司实际负担资金成本趋于一致,以达到节税效果.
统借统还、利率、增值税
2019-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