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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286X.2018.17.021

新规下房企配建保障房的税务处理

引用
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加强,各地政府对房企拿地均出台了新的政策,其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并移交政府成为新形势下的拿地条件之一.配建并移交保障性住房对房企的税务处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税务处理思路为:红线内配建保障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应做视同销售处理;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由政府部门回购时,视为存在合理理由,不再对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调整.

保障房、移交、回购、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

2019-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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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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