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17.21.014
所得税视同销售形式与 实质处理的协调路径探讨
对于会计处理不确认收入的所得税视同销售情形,若费用(损失)不存在税法扣除限额或低于税法扣除限额时,仅调整税会差异,仍然会使得该情形的形式处理较实质处理多纳税,有悖于税收中性原则.本文通过引入费用(损失)之计税基础,协调所得税视同销售形式与实质处理的差异,确保两种处理的最终结果一致.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企业会计准则、计税基础
F81;F23
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产权性质、公司治理结构与税收筹划"<YC2016-B048>的阶段性成果
2017-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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