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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法》审议通过<br>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该法共八章五十五条,包括总则、评估专业人员、评估机构、评估程序、行业协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内容,主要修改了包括放开评估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评估行业监管部门的层级由省级下放到市级、评估师资格考试由全国性评估行业协会组织进行、强化评估机构对本机构评估专业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对评估行业协会的监督等在内的七个方面的问题。
财会、评估行业、行业协会组织、专业人员、评估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评估法、人民共和国、资格考试、资产、准入门槛、评估程序、监管部门、监督管理、机构评估、管理责任、法律责任、从业人员、修改了、评估师
F12;F27
2016-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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