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16.03.014
对公司利润预分配的法理分析和财税调整
股东少缴税的利益动机催生了被投资公司的预分配行为。预分配不同于正常的股息红利分配,不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因此,在税务处理上,应当撤回预分配行为而恢复被投资公司真实的股权价格,并相应追认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
预分配、税后利润、合理商业目的
F84;TP3
2016-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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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286X.2016.03.014
预分配、税后利润、合理商业目的
F84;TP3
2016-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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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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