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时讯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br> 近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涵养就业潜力和经济发展持久耐力。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渠道、发展的生力军。继续实施定向调控,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让积极财政政策更大发力,可以为创业创新减负,让今天的“小微企”赢得发展的大未来。会议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一是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年底延长至2017年年底。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会议决定、应纳税所得额、积极财政政策、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执行期限、就业潜力、经济发展、定向调控、创业创新、主渠道、增值税、营业税、销售额、耐力、减负、涵养
D92;D26
2015-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