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15.15.019
从创新药免费试用不征增值税看视同销售政策
如何把握无偿赠送行为的增值税视同销售政策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近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创新药免费使用不视同销售,可以看作是对增值税视同销售政策在实践争议的一种回应。但是,随着我国服务业“营改增”的推进以及创新商业模式的不断发展,增值税视同销售政策在实践执行中的模糊地带亟待明确,以尽量保持税制中性,减少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对市场资源配置的扭曲。
增值税、无偿赠送、视同销售
R95;G31
2015-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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