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15.07.017
合并财务报表中逆流销售的会计处理
我国2014年新修订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首次要求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抵消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即逆流销售)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本文就合并财务报表逆流销售抵消的相关理论和具体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特别是对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中逆流销售抵消的会计处理难点问题作了解析,以便会计实务工作者准确理解和贯彻新准则。
合并财务报表、逆流销售、抵消分录
F23;F27
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