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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286X.2013.06.025

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针对新年报准则应采取的措施

引用
2012年9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22号,以下简称新《年报准则》),在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进行了一些重大变化.这不仅对上市公司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部门也同样面临新的挑战. (一)上市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一是要关注此次修订的重点."董事会报告"和"重要事项"是此次年报准则的修订重点,也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新《年报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在披露"董事会报告"时应注重真实可靠性、决策相关性、充分关联性、逻辑一致性;重点披露实质性内容、已知的重要趋势和不确定性;做到语言平实,清晰易懂,力戒空洞和模板化."重要事项"所涉及的相关信息,是报告期内对上市公司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相关事宜的总结.由此可见,上市公司应更为注重对经营数据的分析,通过与投资者的沟通,了解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经营信息的关注点,有的放矢地进行数据分析.同时应重视非财务信息的披露,突出前瞻性信息,向市场和投资者清晰、透明地传递公司的发展计划及管理层信心.

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年报、准则、信息披露、投资者、重要事项、公司信息、年度报告、证监会、与格式、修订重点、公开发行证券、董事会、真实可靠性、实质性内容、前瞻性信息、逻辑一致性、非财务信息、数据分析

F27;F83

201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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