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13.06.006
巴克莱银行Libor操纵案的反思——基于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下利益冲突的视角
作为全球金融市场的标尺性利率,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不仅用于衡量银行同业间的拆借成本,还被视为金融衍生产品定价的重要标准,在全球金融市场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2年6月27日,英国第二大商业银行巴克莱银行由于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试图操纵和虚假汇报Libor和欧元银行同业拆借利率(Euribor),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司法部以及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支付罚款总计约4.52亿美元.2012年1 2月19日,瑞士银行承认其操纵Libor的行为,向美国司法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以及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支付总计约15.3亿美元的高额罚金.目前,处于被监管机构调查范围内的银行基本涵盖了所有的Libor报价行.以巴克莱银行Libor操纵案为代表的Libor操纵事件一经披露,立即引发了全球金融市场的轩然大波,也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关于Libor形成机制及其改革的普遍反思.
巴克莱、银行同业拆借利率、金融业、经营趋势、金融市场、商品期货交易、美国、金融服务、英国、衍生产品定价、委员会、司法部、管理局、形成机制、市场监管、商业银行、瑞士、美元、监管机构、调查范围
F83;B56
201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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