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13.03.016
EPC模式下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时点的思考
根据建造合同准则,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和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根据合同涵盖范围的不同,建造合同可划分为单纯的施工合同(C)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EPC)等.本文以EPC总承包合同为例,对其收入确认时点问题进行探讨.
一、EPC模式下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一般思路
EPC是技术和综合管理能力较高的企业广泛采用的一种合同形式.以水泥生产线总承包工程为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签订后,需要整合设计、供货、建筑、安装、调试等资源,以最终产品——水泥生产线为中心,经历设计、采购、施工(又包括土建、安装、调试)等诸多环节,直至最终完成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交付业主.
模式、建造合同准则、水泥生产线、收入确认、整合设计、承包合同、施工合同、总承包企业、总承包工程、最终用途、技术、合同形式、合同签订、涵盖范围、管理能力、调试、产品、采购、多环节、资源
F27;F23
2013-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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