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11.12.026
再议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08年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修改稿,删除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中成本法的定义,只要求在投资者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将股利作为收益列报。为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财政部于2009年6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以下简称解释3号),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重新进行了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会计处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本法核算、企业会计准则、2009年、财务报表
F275(企业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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