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11.04.019
如何防范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的重要凭证,因此,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相当严格,对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抵扣其中进项税额的行为,会要求补缴税款并可能给予罚款,甚至会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按照税法的规定,即使是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需要补缴已经申报抵扣的税款,不少作为受害者的受票方企业因此承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防范、进项税额、税务机关、刑事责任、善意取得、经济损失、抵扣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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