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10.12.025
特殊普通合伙:以中瑞岳华转制实践为例
@@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56号文件)以及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精神,中瑞岳华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浮出历史地表.中瑞岳华转制一路走来,形成了一些认识、观点和做法.
普通合伙、转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法、暂行规定、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财政部、组织形式、加快发展、国务院、大中型、办公厅、文件、认识、历史、国家、国办、规章
D92;F23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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