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08.03.022
从资产负债观视角看所得税准则——以保险公司为例
@@ 与旧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规定相比,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简称"所得税准则")发生了较大变化,明确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那么,应如何正确理解所得税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以往的损益表债务法又有哪些区别?实务中应如何具体操作,准确披露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本文以保险公司为例就上述问题作一探讨分析.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负债观、视角、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损益表债务法、所得税会计、所得税费用、具体操作、处理规定、保险公司、问题、分析
F27;F23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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