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支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改进银行资产负债结构,促进金融创新,经报国务院批准,现就我国银行业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中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信贷资产证券化、税收、政策问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资产负债结构、国务院、我国银行业、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稳定发展、金融创新、改革开放、自治区、直辖市、试点、改进
F83;K10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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