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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3-286X.2006.05.017

对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几点看法

引用
@@ 一、可分配盈余的界定问题 中国保监会<分红保险管理者暂行办法>规定:"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它同时规定:"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全部可分配盈余的70%."这一规定,明确了如下两点:第一,用来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盈余的来源,是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第二,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的比例不低于70%.但是,用来向保单持有人分配盈余的基数,即可分配盈余,保监会却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这势必导致人们对可分配盈余理解上的分歧和红利分配的随意性.

分红保险、红利分配、盈余、保单持有人、保险公司、人寿保险产品、保监会、暂行办法、经营、界定问题、会计年度、果优、定价、随意性、管理者、中国、基数、分歧

F84;F8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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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综合版)

1003-286X

11-1177/F

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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