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04.10.013
关于母子公司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问题
@@ 在集团公司的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常涉及下属子公司自身编制了合并报表并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情况.这时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采用将该子公司及其各应予合并的投资公司的自身报表数据重新进行合并,笔者称之为直接合并法;二是采用该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直接进行编制,笔者称之为间接合并法.当集团母公司与其子公司共同投资一家公司时,因对共同投资公司的投资比例不同而会产生不同的投资核算法,此时,编制合并报表就变得相对复杂.笔者现就该情况下,应该选择何种合并方法,及间接法下应注意的问题,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母子公司、投资公司、合并报表、编制过程、报表数据、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法、投资比例、集团公司、合并方法、母公司、间接法、核算法、问题、讨论、审计
TP3;F83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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