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286X.2003.02.013
企业自创无形资产在公司制改建中该不该评估
@@ 最近,财政部下发了《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其中第7条规定,对改建企业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应当进行评估.那么,改建企业账外存在的自创的无形资产是否属于”全部资产”的一部分而进行评估呢?
企业公司制、自创无形资产、改建、国有资本管理、暂行规定、评估、财务处理、财政部
F27;F23
2012-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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